為進一步實施國家關于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戰略目標,深入推進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激發研究生學習和科研的積極性,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推進我校向特色鮮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轉型進程,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19號)、《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20號)等精神和《東北林業大學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立足校情,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以提高培養質量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建立健全多渠道籌集經費的籌資機制和多元化資助的教育投入機制,全面激發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進研究生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2.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設計、統籌謀劃、激發活力、穩妥推進”的原則,遵循研究生成長成才規律,改善研究生學習、科研和生活條件,進一步提高研究生整體待遇。
二、研究生收費制度
從2014級研究生開始,凡就讀東北林業大學研究生均應按相關規定繳納學費。現階段全日制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碩士研究生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研究生教育收費的具體辦法另行制訂。
三、研究生獎助體系
按照國家投入、學校投入和社會投入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東北林業大學多元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
(一)研究生獎學金體系
研究生獎學金體系分為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優秀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杜絕弄虛作假。各類獎學金的具體評定辦法另行制訂。
1.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從2012年開始執行,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以每年財政部、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獎勵名額為準。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和學校收費的30%共同出資設立,用于獎勵支持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學校將根據研究生教育發展狀況、國家撥款、學校財力等實際情況對獎勵標準及獲獎比例進行動態調整。現階段博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至12000元,獎勵比例為90%至100%;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至8000元,獎勵比例為70%至100%。
3.校長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從國家獎學金獲得者中選拔,學業優秀的留學生可直接參評,每年評出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共20名,獎勵標準為博士生10000元、碩士生6000元。
4.優秀獎學金。優秀獎學金包括“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特別獎”、“單項獎”獎學金。“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獎學金用于獎勵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干部,“優秀研究生”的獎勵比例為研究生總數的5%,“優秀研究生干部”的獎勵比例為研究生總數的3%;“特別獎”獎學金用于獎勵在學年內凡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研究生或在某單項方面(如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等)特別突出,產生較大社會影響者;“單項獎”獎學金用于獎勵研究生求學期間在某一方面(如教學科研、創新創業、文體活動、文明寢室、社會實踐等)成績突出者,“特別獎”、“單項獎”不具體規定獎勵比例。“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和“特別獎”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元,“單項獎”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00元。
5.社會獎學金。社會獎學金是由社會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向學校或學院捐助設立的,用于獎勵或資助相關學科或領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表現良好的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獎勵標準和名額按出資單位或個人的要求執行。
(二)研究生助學金體系
研究生助學金體系分為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以下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臨時困難補助。各類助學金的具體資助辦法另行制訂。
1.研究生助學金。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由中央財政和學校收費的25%共同出資設立,用于資助取得正式學籍的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資助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人14500元/年,碩士研究生每人8000元/年,每年分十個月發放。
2.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助教”,是指教學任務重,教師力量不足的學院或專業,可聘用在校研究生做兼職助教;“助管”,主要是指承擔研究生秘書、研究生輔導員以及研究生相關行政部門的管理工作。助教津貼和助管津貼所需資金由學校相關經費支出。
“助研”,主要是指承擔有科研課題的單位和個人可聘用一些相近專業的研究生從事科研工作。助研津貼原則上主要通過導師科研項目經費中的勞務費列支,導師要重視助研崗位設置并加大助研津貼資助力度。
“三助”崗位津貼一律不準從研究生業務培養費中支付。
3.臨時困難補助。臨時困難補助主要用于在校研究生因家庭經濟困難或突發情況而出現的臨時困難。臨時困難補助的補助金額及次數不等,一般視具體情況而定,每學期每人最多補助兩次。
四、國家助學貸款及相關配套政策
積極支持幫助符合條件的研究生按照國家政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總額一般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的總和。
積極落實國家關于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研究生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通過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順利入學。
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研究生獎助學金、專題研究項目,或提供實踐實習崗位、就職鍛煉機會等。
五、相關說明
1.本方案適用于2014年秋季入學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他類型研究生收費標準及獎助辦法另行規定,2013年及以前的研究生收費及獎助仍采用原辦法。
2.本方案的解釋權歸東北林業大學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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