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我校博士生生源質量,根據教育部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推薦對象
推薦攻讀學術學位博士的對象為我校學制三年(或長學制醫學類)的全日制在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且在讀期間碩士中期考核結果為“優秀”。
推薦攻讀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博士的對象為我校對應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的全日制在學碩士研究生,且在讀期間碩士中期考核結果為“優秀”。根據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除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外我校其他專業學位博士暫不采取碩博連讀方式選拔博士生。
二、推薦要求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成績優秀、學風端正且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
(三)除完成本專業課程學習外,還應完成擬攻讀博士專業的碩士階段培養方案所 規定的學位課程學習,且成績優秀。
(四)定向(含“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干計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須得到人事 檔案所在單位或三方協議簽署單位或委托單位同意后才能獲得碩博連讀遴選資格。
(五)三年級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須已獲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六)在碩士學習階段受過違紀處分且尚未解除,或者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 考試違紀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碩士生不得參加遴選。
三、推薦流程
(一)各院系研究制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資格遴選工作方案,經院系公示后,報研究生院專業學位管理辦公室備案。
(二)各院系在完成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后,確定具備碩博連讀遴選資格名單。
(三)研究生本人申請,并取得導師(該導師需在當年度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博士生招生目錄上)同意后,需填寫碩博連讀申請表;
(四)各院系依據中期考核方案的要求,對申請人進行考核(包括思想品德、學術規范、課程學習、科研進展等方面)并將考核結果及相關材料(包括院系推薦人員匯總表、各推薦學生碩士階段成績單和每位學生的碩博連讀申請表)報研究生院專業學位管理辦公室。
(五)研究生院專業學位管理辦公室對各院系擬推薦碩博連讀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進行形式資格審核(包括課程學習、擬申請導師意見、所在院系意見),將符合培養環節要求且申請碩博連讀報考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的專業學位碩士生名單報送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四、說明
(一)各院系須在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資格遴選工作方案中,明確可推薦碩博連讀的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及其碩博連讀對應的博士專業,暫不接受跨院系推薦碩博連讀。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獲得碩博連讀推薦資格后,須按攻讀博士學位的相應碩士專業培養方案開展培養,無需完成專業實踐等專業學位碩士培養方案中的要求。
五、附則
本辦法經2019年11月1日校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規定如與國家、教育部或學校最新出臺的文件政策規定相沖突,以國家和學校最新文件政策規定為準,研究生院負責最終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