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以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總則。
本總則適用于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其學制與學習年限遵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執行。各專業類別根據本總則及相應專業類別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的要求,制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第一章培養目標與要求
第一條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學風嚴謹,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二條掌握所從事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要求的專業知識、具備從業基本條件;具有獨立擔負設計、實施、研究、開發、管理、社會調查、調研、項目分析、創作及作品展示等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創新能力和適應能力。
第三條具有責任意識、創新精神、國際視野和人文情懷。
第四條各專業根據上述要求及一流大學、一流學科的標準,結合自身發展特色,明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定位,制定有專業特色的培養目標。
第二章培養方式與原則
第五條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采取課程學習、實踐訓練和學位論文相結合的培養方式,應堅持專業知識能力培養與經常性政治、思想、品德和法紀教育相結合。積極開展有益的學術活動、科技活動、文化體育活動和社會活動。
第六條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應注重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應立足于當代應用社會科學或工程技術的最新水平,針對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特點和社會或行業需求,培養復合型、應用型高層次人才。
第七條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實行導師負責制和校企導師團隊共同指導相結合的原則,由校內相應學科、專業點安排具有實踐經驗的研究生導師(以下簡稱校內導師)與企業推薦的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具有豐富經驗的技術或管理人員擔任聯合指導教師(下簡稱校外導師)聯合指導。重視發揮行業、企業在培養中的積極作用,為研究生創造良好的專業實踐條件。
第三章培養環節設置與要求
第八條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環節包含課程學習和實踐環節兩部分,應針對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特點和社會或行業需求按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設置,體現本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突出實踐課程和專業實踐。
第九條碩士研究生課程/環節體系采取本碩博貫通模式,分級、分類、分型設置,5級為本碩貫通課程、6級為碩士層次課程/環節、7級為碩博貫通課程/環節;A類為基礎課程、B類為專業核心課程、C類為實驗實踐課程、D類為專業特色課程、E類為實踐環節;L型為留學研究生課程、Y型為研究生國際化培養課程、G型為研究生國際課程、Q型為研究生企業課程。研究生國際化培養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的研究生應按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修讀國際化課程(含L型、Y型、G型)。
第十條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獲得碩士學位所需總學分要求不低于30學分,各類課程/環節學分具體要求見表1。各專業學位類別在上述原則的基礎上,參照各相關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的要求自行制定最低與最高學分及其他分類學分要求。
表1專業學位碩士學位學分最低要求
課程/環節類別 | 0854電子信息0855機械0856材料與化工0858能源動力0859土木水利0861交通運輸 | 0251 金融0351 法律0352 社會工作0451教育管理0552新聞與傳播1251 工商管理1253 會計1256 工程管理 | 0551 翻譯 | ||
基礎課程 | 學術素養課程(7A類) | 1 | 1 | 1 | |
思想政治理論課(6A 類) | 3 | 3 | 3 | ||
專業學位英語(6A 類) | 2 | 2 | 10 | ||
數學類課程(6A 類) | 2 | 2 | 8 | ||
專業課程 | 專業核心課程(6B 類) | 6 | 6 | ||
實驗實踐課程(7C 類) | 2 | 9 | 9 | ||
任選課程(除 7A、8A外各類) | 7 | ||||
實踐環節 | 學術報告(6E 類) | 1 | 1 | 1 | |
學位論文開題(6E 類) | 1 | 1 | 1 | ||
專業實踐(6E 類) | 4 | 4 | 4 | ||
綜合素質能力實踐(6E類) | 1 | 1 | 1 | ||
最低總學分 | 30 | 30 | 30 |
1.基礎課程(6A類、7A類,8學分)
(1)思想政治理論課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36學時/2學分
自然辯證法概論或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18學時/1學分
?。?)專業學位英語 32 學時/2 學分
?。?)數學類課程 32 學時/2 學分
?。?)學術素養課程
學術規范與學術寫作 8學時/0.5學分
學術英語 8學時/0.5學分
2.專業課程(6B類、8B類、7C類、7D類、5D類,≥15學分)
(1)專業核心課程(6B類):必選≥6學分。
(2)實驗實踐課程(7C類):工程類專業學位碩士必選≥2學分。
(3)任選課程(≥7學分):
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可選修除7A、8A類外各類課程作為任選課程,其中可選修不超過3個學分的8B類課程。
?、趯I學位碩士研究生選修本專業類別培養方案以外的其他課程,所獲學分記為任選課程學分。
③各專業類別須遴選一定數量本科核心課程作為本碩貫通課程(5D類),每門課程認定學分不超過2學分。凡欠缺所在專業類別本科層次專業基礎的碩士研究生,可在導師指導下選修本碩貫通課程(最多不超過1門),記入任選課程學分。
?、軐W院或學科群可開設組合式學科前沿講座課程1-2學分(包括校外、境外專家來校講學)。
⑤各專業類別應設置碩士研究生修讀跨學科課程基本學分要求。
?、迲辽龠x修一門研究生企業課程(Q型)。
3.實踐環節(6E類,7學分)
?。?)學術報告 1學分
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應參加校、學院、系(所)組織的有關學術報告和其他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開題、答辯等學術活動,其中參加??萍疾块T、研究生院、學院組織的學術報告會不少于5次,方可取得學術報告1學分。
?。?)學位論文開題 1學分
碩士研究生完成《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課題論證報告》,方可取得學位論文開題1學分。學位論文開題細則遵照《研究生學位論文課題論證報告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專業實踐4學分
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中的重要環節,要求研究生到企業進行專業實踐,可采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
?、賹I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在校內導師和校外導師的共同指導下開展專業實踐。參與實踐的時間不少于6個月。專業實踐的內容應結合社會或企業的需求進行,可以結合學位論文開展,也可以是參與社會實踐或項目開發的個人工作總結,還可以是個人從事的結合社會發展或企業需求進行的社會調查、行業或相關產品的技術調研報告、經濟技術分析等。
?、趯I學位碩士研究生參與專業實踐期滿,需撰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報告》(下簡稱《實踐報告》),總字數不少于5千字?!秾嵺`報告》由校內、校外導師分別進行審閱并打分評價。
③《實踐報告》的考核標準主要依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實踐單位的工作態度、工作表現、取得的成果、對所參與項目的工作業績、研究成果、對所從事的實踐工作體會和總結的深度等進行評分??己嗽u分采用百分制,校內導師、校外導師的評分各占專業實踐成績的50%。該成績達到或超過60分,取得專業實踐的相應學分。
?。?)綜合素質能力實踐1學分
?、賲⒓有<壖耙陨涎芯可鷦撔聦嵺`項目,并完成結題(排名前五);
②參加校級及以上創新競賽并獲獎(排名前五);
?、蹍⒓有<壖耙陨蠈W術論壇并作報告,本人為論文第一作者或導師為論文第一作者且本人為論文第二作者;
?、軈⒓訃H學術會議并作報告,本人為論文第一作者或導師為論文第一作者且本人為論文第二作者;
?、輩⒓有<壖耙陨蠈W術征文活動并獲獎,本人為論文第一作者或導師為論文第一作者且本人為論文第二作者;
?、夼e辦或參加一次校級及以上專業作品展覽(展演/展映),并有作品展示;
?、咄瓿梢淮螌I調研(采訪)實踐,并在校級及以上媒體發表調研(采訪)報告;
?、鄥⒓右淮涡<壖耙陨侠碚撔v,并有獨立講授專題;
⑨赴境外交流學習3個月以上;
?、獾叫M庀嚓P企業廠所等合作研究1年以上。
碩士研究生應完成上述環節至少一項。
第十一條指導教師應根據相應專業類別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則,從每個研究生的具體情況出發,指導研究生選課,形成研究生培養計劃。
第十二條碩士研究生所有課程的學習必須在第一學年內完成。課程學習及學分認定遵照《研究生課程教學及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碩士研究生要求在第三學期內完成中期考核,具體細則遵照《研究生中期考核實施辦法》執行。
第四章學位論文及相關工作
第十四條進行科學研究,撰寫學位論文,是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重要內容。碩士學位論文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由碩士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
第十五條碩士學位論文研究內容應體現相應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特色,具有實際應用背景,能反映作者科學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進行分析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研究成果在路徑設計、方法建立、成果轉化和技術改造等方面具有先進性和創新性,能產生實踐應用價值或社會經濟效益,達到《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中對應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基本要求。
第十六條碩士學位論文撰寫按照《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要求》進行。
第十七條碩士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按照《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答辯申請及答辯工作程序》執行。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條各學院應依托學校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指導委員會,依據本總則制訂符合相應專業類別基本要求的培養方案,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通過后,報研究生院備案。
第十九條各專業研究生培養要求按照相應專業類別培養方案執行。
第二十條本培養方案總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蛾P于修訂<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總則>的通知》(校研字[2018]81號)中的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總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