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ㄒ唬嵭胸熑沃贫取K拇◣煼洞髮W是本單位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培養單位主要負責領導是本培養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領導是本培養單位直接責任人;各級主要負責領導對本單位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杜絕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ǘ嵭胸熑巫肪恐贫取栏駡绦胸熑巫肪?,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嚴格執行“誰違規,誰責任;誰發布,誰解釋”的原則,培養單位和所有復試工作人員均需簽訂《四川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責任書》《四川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承諾書》。
(三)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ㄋ模嵭行畔⒐_制度。各培養單位須及時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結果(不公布擬錄取結論)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按照“誰公開、誰負責、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定核準和咨詢解釋工作。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全??忌鷶M錄取名單(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以上),未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ㄎ澹嵭袕妥h制度。如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在復試結果公布的3個工作日內,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實名提出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組織適當范圍的再次復試。
(六)實行回避制度。凡與報考者有直系血親或者利害關系的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與此項工作。
?。ㄆ撸嵭羞`規嚴懲制度。各培養單位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誠信考試教育宣傳,嚴防舞弊。在復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文件要求嚴肅處理。如有必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以對相關考生進行再次復試。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形式可為筆試、技能測試),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學籍。
(八)監督舉報電話或地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監督舉報電話為028-84760693 ,地址為四川成都錦江區靜安路5號,郵編為610068,電子郵箱為2563408015@qq.com。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督舉報電話為028-847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