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專業學位是研究生教育主動適應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人才需要,豐富、完善和發展我國學位制度所采取的重要改革措施,是構建學習型社會和建設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碩士專業學位與工學碩士等屬同一層次,不同特色。為進一步做好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公室《關于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情況,現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招生類別
經國務院學位辦公室批準,我校目前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的類別為:
(一)公共管理碩士(MPA)
(二)工程碩士
(三)風景園林碩士
二、報考條件
在職人員報考碩士專業學位應符合相應的報考條件:
(一)公共管理碩士(MPA)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士學位)3年以上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凡政府部門的管理人員須按照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的統一部署,持省級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非政府部門人員,持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報名。
(二)工程碩士
1.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或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2. 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后3年以上;或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4年以上;
3.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集成電路工程、計算機技術及軟件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4.工作業績突出。
(三)風景園林碩士
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具有風景園林規劃設計、保護、建設與管理方面從事相關技術、管理或培訓工作的在職人員。
三、報名方法
全國聯考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組織,由學位中心對外公布各省(直轄市)接受考試報名的網址,網上報名時間一般為7月上旬;現場報名照相的時間一般為網上報名截止日的后三天,具體日期以對外公布的時間為準。
考生應在參加考試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登錄、辦理全國聯考報名手續,按照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考生除了在網上報名外,還需要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繳納考試報名費、現場照相,由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和現場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應以現場打印的報名表為藍本另外復印2份(共計3份),由考生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在照片位置加蓋考生本人所在單位公章。在學校進行復試期間,交給學校作為資格審查使用。其中2份復印的報名表中一份交報考學院,1份在錄取后返還考生本人自存。1份現場打印的原始表由研究生院專業學位招生辦公室交給學校檔案館存檔。
四、入學考試時間、考試科目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入學考試實行全國聯考,全國聯考的時間一般為每年的10月下旬。按照不同的學位類別,考試科目分別為:
(一)公共管理碩士(MPA)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公共管理基礎、綜合知識(語文、數學、邏輯),共計4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及面試,一般于每年的11月下旬由我校單獨組織,其余3門全國聯考。
(二)工程碩士、風景園林碩士考試科目
1.第一階段考試:所有考生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碩士專業學位入學資格考試(英文名稱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簡稱“GCT”),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GCT”考試包括四部分內容:語言表達能力測試、數學基礎能力測試、邏輯推理能力測試和外語運用能力測試。
2.第二階段考試:由我校自行組織報考領域的專業課考試和面試。專業課考試和面試著重考核考生在本領域掌握的專業知識,從事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潛在素質、崗位經歷和業績。
專業課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可通過我校當年的招生簡章或“天津大學在職攻讀專業學位招生網”查閱。
復試時間一般為每年的12月中旬。
五、錄取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的錄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自行確定錄取分數線,我校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專業課考試和面試),擇優錄取。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2005年發布的《天津大學關于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的暫行規定》(津大校研字〔2005〕2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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