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
(一)學位論文的撰寫資格要求:
1、根據培養方案修完全部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其中學位必修課滿70分以上(含70分),選修課滿60分以上(含60分),并取得規定的學分;
2、通過中期考核;
3、通過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二)學位論文的學術及內容要求:
碩士學位論文:要求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見解或新成果,并對學術發展、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有一定意義,表明作者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學科知識,具有從事學術研究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由碩士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
博士學位論文:要求對所研究的課題在材料、角度、觀點、方法、理論等方面有創新性成果,并對學術發展、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有較重要的意義,表明作者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學科知識,具有獨立從事學術研究和創新的能力。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
(三)學位論文撰寫語言要求:
碩士學位論文:外語類學位論文用所學語言撰寫;如選題需要,經導師或導師小組同意、院系領導批準、研究生處審核,可用中文撰寫;非外語類一律用中文撰寫。
博士學位論文:外語類學位論文原則上用中文撰寫,如選題需要,經導師或導師小組同意、院系領導批準、研究生處審核,可用所學語言撰寫;非外語類一律用中文撰寫。
(四)學位論文字數要求:
碩士學位論文:用外文撰寫,字數為1.5萬詞以上;用中文撰寫,字數為2萬字以上。
博士學位論文:用中文撰寫,字數為8萬字以上;用外文撰寫,字數為5萬詞以上。
(五)學位論文出版要求: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博士學位候選人須與北京外國語大學簽訂博士學位論文出版承諾書,承諾本人博士論文如入選北京外國語大學優秀博士論文文庫或被評為全國優秀博士論文,須以 “北京外國語大學”的名義出版,計入北京外國語大學科研成果。
二、學位論文的一般格式
學位論文應依次包括下述部分:
1、封面:題目應準確概括論文的核心內容,簡明扼要,一目了然。一般不超過30個字。學位論文用外文撰寫,題目應用所學語言寫成,并附中文譯文;如論文用中文撰寫,則應附外文譯文。
2、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和授權使用說明(見附后《北京外國語大學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和使用授權說明》)。
3、作者的致謝。
4、中文摘要:要求在1500字左右。應簡要說明本論文的目的、內容、方法、成果和結論,突出論文的創新之處。語言精練、準確。在當頁的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關鍵詞(3-5個)。
5、外文摘要:要求在1500詞左右。要求外文摘要上方應有題目,內容與中文摘要相同。在當頁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外文關鍵詞(3-5個)。
6、目錄:既是論文的提綱,也是論文組成部分的小標題,包括章節號、章節標題、頁碼。
7、序言或前言:內容應包括本課題對學術發展、經濟建設、社會進步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述評,本論文所要解決的問題,論文運用的主要理論和方法、基本思路和論文結構等。
8、正文:學位論文的主體。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選題情況,可以有不同的寫作方式,但必須言之成理,論據可靠,嚴格遵循本學科國際通行的學術規范。
9、結論:結論要明確、精練、完整、準確,突出自己的創造性成果或新見解。應嚴格區分本人研究成果與他人科研成果的界限。
10、注釋:可采用腳注或尾注的方式,按照本學科國內外通行的范式,逐一注明本文引用或參考、借用的資料數據出處及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觀點。
11、參考文獻:按不同學科論文的引用規范,列入文末(通篇正文之后)。外文用原文,不必譯成中文。
文獻是期刊時,一般書寫格式為:作者、篇名、期刊名、年月、卷號、期數。
文獻是圖書時,一般書寫格式為:作者、書名、出版單位、年月、版次。
12、附錄:包括正文內不便列入的、便于讀者加深理解的輔助性內容,如符號、圖表、縮略語、全文和有關說明、其它對正文的必要補充等。
13、后記或說明等列入論文末尾。
14、封底。
三、學位論文的打印和裝訂要求
1、學位論文嚴格按上述第二部分“學位論文一般格式”要求順序編排,用規范的漢字或所學語言的規范字體打印。論文一律打印,不允許手寫。
2、統一用我校印制的“碩士學位論文”、“博士學位論文”的封面,封面統一在校學位辦指定地點購買;采用統一的封面格式打印(見附后《北京外國語大學學位論文封面格式》)。
封面上“導師”的署名,一律以批準為研究生本人的導師為準。如有變動,應正式提出報告,經批準后方可變動。
3、論文要求字跡和標點符號清楚、工整、正確。凡層次不清,錯別字較多,語句欠通順者,應予返回,認真修改。
4、論文排版及用紙要求:
(1)用紙規格:A4復印紙。
(2)每頁空白:天、地、右側各留空白2.5cm,左側留3cm。(阿拉伯語左、右留空與此相反)。
(3)每頁行數:33行(包括頁號)左右(約1.35行距)。
(4)正文字體:橫排打印,字體用microsoft word 12號(小四號)或相應字體。
(5)頁碼:封面不排頁碼。從“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和授權使用說明”開始到“目錄”,采用“i—ix”編排;從“序言”(或“前言”)開始到論文結束,采用“1―100”編排。
5、學位論文一律在左側裝訂。要求裝訂、剪切整齊,便于使用(阿語相反)。
四、論文摘要
博士、碩士研究生還應向研究生處提交單獨裝訂的中文、外文論文摘要。
1、規格、字體、封面要求:和學位論文要求相同;
2、字數:1500字/詞。
五、學位論文及論文摘要打印和報送要求
1、博士、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應按導師、論文評閱人、答辯委員會成員每人1本,北京市圖書館、校圖書館、學校檔案館各1本,院(系、所、中心)要求留存的冊數及其他要求,確定打印或復印的冊數。院(系、所、中心)將學位論文及論文摘要統一收齊后交送相關部門。
2、所有獲得博士或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應按圖書館的要求提交與印刷版完全一致的電子文本(詳見附件《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電子版提交說明》)。電子版論文應完整,含第二條所有內容,并保存在一份WORD文檔中。
3、上交學位論文及論文摘要份數:
(1)研究生處:學位論文二份,中文摘要5份,外文摘要2份;
(2)校圖書館:學位論文一份,網絡提交電子論文(電子論文要求見圖書館相關規定)
(3)校檔案館:學位論文一份。
六、其他規定
1、本規定解釋權在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處。
2、本規定自2008年7月7日起實施。同時廢除1998年10月執行的《北京外國語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