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和成績管理規定) 摘抄研究生選課管理規定:
第十條研究生入學后,應在導師指導下,按所在學科專業(領域)培養方案的要求,制訂個人培養計劃,并據此每學期按要求完成選課。
第十一條 研究生課程的選課,一般安排在當學期的前后兩周,春、秋季學期的前四周為所選課程的試聽和調整(含退課)時段。教學安排在第九周開始上課的,可在第十周結束前完成退課。未經選課者,不得參加課程學習和考核,成績不予記載。
第十二條 學校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申請預修學術型研究生課程。
第十三條 跨學科跨專業入學、以同等學力入學或入學后導師認為有必要補充所在學科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須補修相關專業課程,并獲得相應學分。該學分記為非學位課程學分,不計入培養方案要求總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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