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學術道德是研究生從事科學研究活動應遵循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也是研究生綜合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研究生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中國海洋大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一、具有熱愛祖國、關心社會、服務人民的思想品德。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二、弘揚刻苦學習、追求真理、鍥而不舍的敬業精神。不畏艱險,為科學事業的發展奮力拼搏。
三、培養大膽探索,勇于實踐,開拓進取的創新意識。努力學習和掌握國內外先進科學技術,創造性地從事科研和學術活動。
四、樹立團結友愛、互相幫助的團隊協作意識。擺正個人和集體、學生和導師的關系,營造一個和諧、公正的學術環境。
五、堅持嚴謹求實、實事求是的科學作風。尊重他人的學術勞動,不抄襲、剽竊他人的研究成果;不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經濟或社會效益。
六、嚴禁偽造實驗數據和學習成績;不作弊、不弄虛作假;對合作成果中本人完成的部分負責;不在未參加實際研究的成果中署名;注意保護中國海洋大學的知識產權;不非法轉讓技術成果。
七、遵守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保密制度。在報考、報獎、申請學位時確保學術經歷、學術成果、專家鑒定等材料的真實性。
八、熟悉并遵守《科技工作者科學道德規范》、《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范》以及學術界公認的其它學術道德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