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校學術道德建設和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監控,樹立求實、誠信、向上的學術風氣,杜絕學位論文撰寫過程中的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建立和健全相應的鑒別和懲處機制,從2010年開始,引進清華大學中國知網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研制的“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簡稱“TMLC系統”),對參加答辯的碩士、博士學位論文進行學術不端行為系統檢測?,F將有關工作規定修訂如下:
一、檢測對象和檢測時間
1.檢測對象:所有申請答辯的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含專業學位論文)。
2.檢測時間:在論文送審前完成,具體檢測時間由各學院自行安排。
二、檢測程序及檢測辦法
?。ㄒ唬└鲗W院在檢測前如實報送當年擬參加答辯的研究生人數,研究生處按實際人數分配檢測篇數。
(二)所有論文的檢測均由學院組織完成。
1、學生將最終確認的學位論文送檢稿以郵件方式提交給導師,由導師進行審閱。同時,學生將導師簽字后的《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報告》提交至學院。
2、導師審閱確認后以郵件方式將學位論文送檢稿提交至學院研究生管理人員(教學秘書)。 教學秘書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學生自行送交的論文版本。教學秘書接收導師提交的送檢稿后,導師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交新的論文版本來替換送檢稿。
3、教學秘書對送檢稿進行檢測。每篇論文僅檢測一次。教學秘書應作好檢測記錄,并將檢測結果通知學生。如學位論文檢測結果屬下述“三”中“(二)”的情形,學生可填寫《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再次檢測申請表》,申請再次檢測。
4、各學院將《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報告匯總表》送研究生處(《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報告》和《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再次檢測申請表》由學院留存),研究生處審批后按學校有關規定組織論文評審。
(三)檢測范圍為學位論文正文部分。
三、檢測結果的處理
檢測結果的處理分四種情形:
(一)重合字數比例低于論文總字數的15%(重合比率<15%),認定不存在問題,可進行學位論文評審。
?。ǘ┲睾献謹当壤秊檎撐目傋謹档?5%-30%(15%≤重合比率<30%),由導師指導研究生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1個月內完成)。修改完并經導師審閱后可申請再檢測,再檢測結果達到“三”中“(一)”要求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評審。未履行相關的申請手續,教學秘書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論文進行再檢測,否則按教學事故處理。
?。ㄈ┲睾献謹当壤扔诨虺^論文總字數的30%而小于50%(30%≤重合比率<50%),導師對研究生進行批評教育,并指導其作重大修改,且至少半年后方可申請再檢測,檢測結果達到“三”中“(一)”要求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評審。
(四)重合字數比例等于或超過論文總字數的50%而小于60%(50%≤重合比率<60%),導師對研究生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并責令其作重大修改,至少一年后(含一年)方可申請再檢測,同時要追究導師責任。若再次檢測達不到“三”中“(一)”的要求,該生則按結業處理。
?。ㄎ澹┲睾献謹当壤^論文總字數的60%(重合比率≤60%),該生按結業處理,并追究導師責任。
四、學校使用的TMLC系統檢查結果具有終結性質,學校不受理學生對檢查結果有異議的申述或申訴。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