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響應學校的聚焦總目標,建設“雙一流”的號召,按時按高質量完成各項科研任務,增強學院綜合科研實力,充分調動我院教師的科研積極性和創造性,塑造立德樹人的科研氣氛,表彰在科研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教師,培養激勵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營造良好的科研氛圍,全面提升學院科研工作水平,學院決定開展選評科研先進個人工作,特制定本評選辦法:
一、申報范圍
1.申報年限: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2.申報依據:在科研秘書處已登記并審核通過的各級別的縱向和橫向項目、獲獎成果、專利、著作、論文、咨詢報告等五大類。
3.申報條件:參與的申報依據必須按學校有關規定,已完成過政治審核的材料。
二、評審程序
1.教師向系提交年度科研先進個人申請書、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名單、科研支撐材料(科研秘書需對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名單進行審核并簽字)。
2.各系針對教師上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推薦1名年度科研成績突出或年度科研進步明顯的教師。
3.學院黨政聯席會議通過并公示。
三、附則
1.本辦法由學院中心組會議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