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所)、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對《南開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規范(修訂版)》中關于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語言的規定進行了修改(第1頁紅色字體部分)。自本學期起開始使用修改后的《寫作規范(修訂版)》。
由于我校研究生的類型較多、學科廣泛,不可能以一個規范涵蓋所有類型研究生學位論文。因此,《寫作規范》應該是一個指導性規范,允許各一級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參考本規范基礎上,針對不同學科的學位類型的培養要求,分別制訂相應的學位論文寫作的具體規范(含外語類學位論文)。
各(一級)學科或學位類型自行制定的寫作規范,經實踐檢驗成熟的,報研究生院備案,可成為某一類型研究生學位論文統一規范。
《寫作規范》將在各學科使用過程中不斷完善。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向我們反饋,便于改進。
南開大學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南開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規范(修訂版)-20200311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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