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培養和激勵研究生的創新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用于研究生各級優秀學位論文的獎勵、評選費用開支。
第三條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的獎勵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四條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的評選參見《浙江工業大學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
第五條對校級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獲得者,學校頒發榮譽證書。
第六條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獎勵等級 | 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萬元/篇) | 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萬元/篇) |
國家級 | 4 | 1 |
國家級提名 | 1.5 | 0.5 |
省部級 | 1.5 | 0.5 |
省部級提名 | 0.75 | - |
校級 | 0.5 | 0.25 |
說明:
(1)對于學會類優秀學位論文,國家級指國家一級學會頒發的最高等級獎項優秀學位論文;國家級提名指國家一級學會頒發的其他等級獎項優秀學位論文。
(2)專業學位教指委頒發的碩士專業學位實習實踐優秀成果獲得者、做出突出貢獻的碩士專業學位獲得者等榮譽同于對應級別的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第七條同一研究生學位論文多次獲獎,學校按最高獎勵標準予以獎勵,不重復獎勵。
第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原《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基金管理條例》(浙工大發〔2016〕19號)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