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4號)和《北京郵電大學學術道德規(guī)范與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為維護學術誠信,規(guī)范學術行為,學校對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查重,協(xié)助研究生指導教師(下稱:導師)審核學位論文的真實性、原創(chuàng)性。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查重對象
查重對象為所有用于申請答辯的博士、碩士學位論文。
二、查重時間
查重應于研究生學位論文申請評閱前完成。
三、實施部門
研究生院負責對博士學位論文進行查重。
各學院(研究院)負責對碩士學位論文進行查重。
四、查重要求
查重次數:每篇學位論文限定查重一次。
提交學位論文格式:刪除致謝部分,以“作者姓名_學號_論文名稱.pdf”方式命名。
提交方式:由導師或其指定的本校教師按照實施部門的具體程序提交。
五、查重結果處理
查重實施部門向導師提供詳細結果報告作為學位論文后續(xù)工作的參考,由導師簽署書面意見確認學位論文是否可以直接送審評閱。
六、異議處理
研究生如對學位論文查重結果持有異議,可向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訴。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召開會議審理對學位論文檢測結果的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