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學術學位研究生(含碩士生、博士生)的課程體系,促進其課程學習和科學研究的有機結合,切實提高學術型研究生的外國語應用水平,進一步明確學術型研究生外國語學位課程的教學與考核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現作如下規定:
一、學術型研究生入學考試(即初試)的外國語語種(含外語專業的第二外語)將被認定為研究生在學期間必修的外國語課程語種。外國語課程是一門學位公共課程,授課時間為一學期,安排在第一學年的兩個學期進行授課,總學時數為34 學時,共計2 學分。
二、學術型研究生外國語學位公共課程由學校統一安排授課(外語專業的第二外語由外語學院安排授課)。第一學年的兩個學期均開設英語應用類課程,授課內容主要以提高研究生英語的聽、說、讀等應用能力為主,考核采取平時成績和期末口語考試相結合的方式。
三、自2014 年秋季起試行外語課程考試免修免考制度,語言要求或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研究生可申請免修免考:
1、所學語種為英語的學術型研究生凡在入學前兩年內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的;參加雅思(學術類)或托福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 分,托福95分的;參加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分數超過610 分的;
2、所學語種為少數語種的,入學前兩年內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 級,日語達到二級(N2)的;
3、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的;
達到以上標準的學術型研究生可在讀書期間提交相關證明,經審核認定后,其第一外國語成績按 “優秀”登記在冊。
四、學術型研究生若外語課程總評成績不合格,可在下一學期選擇重修并參加考試,直至考試成績合格為止;博士生也可在秋季入學時選擇參加針對博士生的外語免修考試,考試通過者將不再修讀第一外國語課程,該課程成績以免修考成績計入;不通過者將在下一學期選擇修讀第一外國語課程,或者再次選擇參加下一年秋季的外語免修考試,直至該課程學分修滿為止。若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仍未完成外語課程的學分者,將被退學。
五、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外國語教學和考核按照各專業碩士教學指導委員會的要求進行,也可參照本辦法。
六、本暫行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七、本暫行辦法自2014 年9 月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