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研究生畢業管理,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及《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陜師校發〔2021〕71號)等文件精神,研究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按照學校和所在學科、專業的要求,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合格,完成各項培養環節且成績合格,完成畢業論文且答辯通過的,準予畢業, 并按相關規定頒發畢業證書。現將我校研究生申請畢業答辯工作相關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申請畢業答辯要求
(一)完成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培養環節(含中期考核和開題報告)、修滿規定的課程學分且成績合格;
(二)完成畢業論文(字數達到學位論文的2/3,檢測復制比低于25%)。
二、申請畢業答辯工作流程
(一)資格審查。申請畢業答辯者的資格審查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申請畢業答辯者經指導教師和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查合格后,將審查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審核備案。
(二)畢業論文文字復制比檢測。指導教師對畢業論文進行審核,將審核后的論文提交至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進行文字復制比檢測。檢測結果參照《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和處理實施辦法》執行。進行檢測的電子版畢業論文命名格式為:研究生培養單位代碼_學號_姓名,如001_B13001_張三。
(三)畢業論文送審。經文字復制比檢測合格的畢業論文由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送審。博士論文需送審5位校外專家,碩士論文需送審2位校外專家。論文評閱意見中有2篇不通過者(評閱意見中出現“較差/修改后重新評審/不同意答辯”均視為不通過),取消本次畢業答辯資格;論文評閱意見中有1篇不通過者,申請畢業答辯者和指導教師可向所在培養單位提出加審申請,由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決定是否重新評審。
(四)畢業論文答辯。畢業論文評審通過者方可進行畢業論文答辯。畢業答辯委員會組成、答辯程序、答辯表決等組織要求參照學位論文答辯程序進行。畢業答辯組織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具體實施。
畢業答辯完畢后,經由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公告畢業答辯情況,研究生培養單位向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報送畢業名單及材料。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公布準予畢業的研究生名單后,學校統一發給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