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學位[1998]54號)文件,對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碩士專業學位、高校教師和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申請學位的論文評閱和論文答辯工作需要強調的要求如下:
一、論文評閱
論文評閱人:須聘請至少3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作為論文評閱人,其中至少有1位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能作為論文評閱人。
論文在送交評閱時,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二、論文答辯
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由不少于5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3位是研究生導師,有1位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能作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在答辯之前報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批準。
論文答辯決議:
論文答辯委員會在論文答辯后做出是否建議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決議以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2/3以上同意,方為通過。
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
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做出決議,建議申請人修改論文后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內重新申請答辯一次,逾期未申請或答辯仍未通過者,本次申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