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實施宗旨
1、當前省學位辦、校研究生院不斷強化對碩士生畢業論文的質量要求。為順應這一發展態勢,提升本院研究生培養水平,并在即將開始的學位評估、以及未來的博士學位申報時贏得主動,特開展本院碩士生畢業論文的預答辯活動;
二、實施依據
2、本實施方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江蘇教育評估院有關畢業論文抽檢的相關管理規定、《南京工業大學碩士論文答辯、評閱及學位申請工作細則》(南工[2014]研字第20號)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實施辦法和注意事項
3、2016年度學院嘗試開展畢業論文預答辯制度。采用自愿申請、集中完成的方式,由擬畢業研究生提出申請、導師同意,或由導師直接提出申請,即可參加。春季于3月下旬舉行、秋季時間為9月下旬;
4、學生預答辯按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三個學科方向分別進行。再視每個方向參加人數情況細分為若干小組;
5、每個預答辯小組評委會由3-4位評審委員組成,其中一位擔任組長。組長主持本組的預答辯議程。組長和委員由學院聘請,不限于碩士研究生導師,可以擴展到本院擁有博士學位老師、海歸訪學老師,以及院外專家等。預答辯學生和其導師不分配在同一小組;
6、預答辯學生提交的論文無需膠裝,只需按畢業論文的格式、內容要求提交A4、雙面打印件3-4本。提交時間為指定預答辯日的前3天;
7、預答辯時,學生先行匯報論文10-15分鐘。隨后由評審委員逐一對論文提出評閱意見或建議。學生無需回應,評委會也無需做出決議;評審委員可以在學生提交的論文文本上做出標記,不具名撰寫論文評閱書(格式見附件1),于預答辯結束后2天內將評閱書和有標記的論文文本投入指定信箱。評閱結果學院整理、備案,并向導師和學生反饋;
8、預答辯評閱本著幫助學生整改提高的目的,評閱意見傾向高標準、嚴要求,評閱建議可操作;
9、論文評閱意見或建議供導師和學生參考。導師經考慮后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四、其它
10、2106年兩次預答辯活動結束后,將檢視過程、評價效果,再行討論是否經合理程序形成學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