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經雙盲評審通過后進入學位論文答辯程序。MPA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按規定應由五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MPA答辯委員會按照以下規則進行答辯:
一、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負責對MPA研究生進行答辯分組,并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安排答辯時間、地點,通知各答辯委員會成員,安排答辯記錄人。
二、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負責在答辯前十日將MPA學位論文答辯材料送交各答辯委員,并在網上公告答辯信息。答辯前二日在室外張貼正式的答辯公告。
三、MPA答辯委員會由主席1人、委員4人組成。答辯之日,MPA教育中心負責將每位MPA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評閱書”和“學位申請書”送交答辯委員會主席。答辯委員會成員可以查閱。
MPA教育中心按照答辯委員會主席的要求提供“答辯表決票”和“答辯記錄”等表格。
四、答辯之日,MPA研究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答辯委員會關于答辯規則的說明,并領取答辯順序號。不在答辯地點等候答辯的學生,須向答辯委員會主席請假,并保證能在規定時間參加答辯。
五、答辯程序:
首先,由答辯人圍繞學位論文陳述10-15分鐘;
然后,答辯委員會成員輪流提出問題,原則上每位答辯委員提1-2個涉及
論文內容的關鍵性問題。答辯人在20分鐘內至少回答答辯委員提出的5個問題。
在所有參加答辯的MPA研究生回答問題后,由全體答辯委員集體評議,答辯人須回避。答辯委員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并作出答辯決議。經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員同意,答辯方得通過。
最后,答辯委員會主席宣讀答辯委員會評議意見,宣布投票表決結果。
六、答辯委員會主席負責學位論文評語的草擬,審定表決結果,并在“學位申請書”上簽字。
答辯委員會對論文的評語應當包含的內容如下(樣稿):
內容方面 | 1、論文選題具有較重要的理論意義(或較強的實際應用價值)和現實意義;2、對國內外學術和研究動態、本學科領域前沿知識以及本專業理論與技術有較好的把握;資料豐富,引證資料準確,文獻綜述、調查研究等基礎工作扎實;3、運用公共管理的理論和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較強,研究方法運用得當,能合理地推導出結論,論文有較明顯的創新點;4、結構合理、概念清晰,層次分明,文筆流暢,寫作規范,圖表的使用恰當; |
答辯表現方面 | 1、非常熟悉論文內容,陳述有條理,語言表達流利;2、能正確理解答辯委員提出的問題,反映敏捷,回答準確,思路清晰;3、回答問題有重點,觀點鮮明,態度認真。 |
答辯委員會對答辯人的評價(優秀、良好、一般)。基于上述理由,答辯人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建議學科學位委員會授予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 |
七、答辯結束后記錄人將學位論文評閱書、學位申請書、答辯記錄和表決票報送MPA教育中心。
八、答辯費用:答辯委員會成員150元/篇,答辯委員會主席200元/篇。
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
2005年11月23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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