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需要的,適應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心理學理論、心理學科研和心理學教學的高級專門人才,基本要求是:
1、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艱苦奮斗、為人民服務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獻身的精神。
2、勤奮學習,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較全面掌握心理科學研究的方法論和具體方法,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有關的科學技術領域中做出有理論或實踐意義的創造性的研究成果。熟練地運用一種外國語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并能寫一般的本專業文章。
3、具有健康的身心。
二、學習年限
博士研究生實行彈性學制,最短學習年限:全日制脫產學習形式為3年、在職攻讀學習形式為4年,在學制規定的基本年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學業,可適當延長學習年限,但在校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7年。
三、研究方向
序號 | 研究方向名稱 | 主要研究內容 | 研究生導師 |
1 | 認知心理學方向 | 以信息加工的觀點研究人的心理活動過程,主要包括注意、感知、記憶、知識表征、推理、問題解決等研究領域 | 胡竹菁 |
2 | 心理統計與測量方向 | 該方向研究定量描述心理特質的理論與技術,及量化數據分析的理論與技術,特色領域包括IRT、CAT和認知診斷研究等 | 戴海琦、羅照盛 |
3 | 人格心理學方向 | 該方向主要研究人格的構成特征及其形成,包括人格的特質、人格與認知、人格與動機、人格的發展等方面的研究 | 劉建平 |
四、培養方式和培養計劃
博士生入學后的第一年完成預定專題討論課程的學習。
1、采取導師負責與導師組集體培養相結合的培養方式。導師為主導負責博士生的業務指導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發揮導師組集體智慧,拓寬博士研究生的學術視野,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
2、課程專題討論與科學研究相結合。注重課程學習,夯實學科基礎,通過課程學習使博士生掌握學科專業的系統知識和前沿問題。要求每位博士生都應參與導師的科研課題,使博士生在參與科研課題研究中學習,在學習中研究,努力提高博士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研究能力和創新能力。
3、博士生在入學后的三個月內(最遲在第一學期末)在導師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導師可根據具體情況提出送學生到國內外其他高校進行聯合培養博士生的培養方案。此外,一般情況下在第三學期要進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通過后進行至少一年以上的研究并撰寫博士學位論文。按規定通過評審后進行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4、培養計劃確定后,博士生和導師均應嚴格遵守。在執行培養計劃的過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須于變動課程授課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填寫申請表,經導師和學院同意后報研究生院審批、備案。
五、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1、課程設置
博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分為公共必修課、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等三大類。詳見附件一《基礎心理學專業博士研究生課程設置與教學計劃表》。跨專業入學和以同等學力入學的博士研究生需補修與本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的主干課程不少于2門。需補修的課程應列入個人培養計劃,補修課程要求通過考核,取得合格以上成績,但不計學分。
博士研究生總學分應不少于18學分,其中公共必修課6學分,專業必修課程6學分,專業選修課程4學分,學術活動2學分。
2、課程考核
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開設的各門課程,都要進行考核,成績合格方可取得學分。考核可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要注重對博士研究生多方面能力的綜合檢測。各學科專業在培養方案中要明確規定切實可行的課程考核形式(考試或考查)。課程考核形式以百分制計算,必修課75分以上方為合格,選修課60分以上方為合格。
六、學術活動
博士生在學期間還應完成規定的實踐內容(教學實踐、社會實踐、社會調查等)和學術活動(作學術報告、參加學術報告會、前沿講座,以及各種專題討論班等)等培養環節,具體要求如下:
1、實踐工作不記錄課程學分,為申請學位的必備環節,考核成績采用五級分制評定。實踐環節一般不得免修。
2、博士生應積極參加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規定在學期間必須公開作4次學術報告,聽10次學術講座,要求撰寫有關摘要或筆記。
七、科研能力培養
科研訓練與能力培養是博士生培養的一個重要方面。它通過博士生參加導師的科研課題和其本人獨立承擔的研究課題等科學研究活動,使博士生掌握科學研究的手段、方法和技能,來培養博士生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和提高學術水平的過程。博士生在學期間應在導師的指導下,選擇和確定科研課題,制訂科研計劃,開展各種科研工作,加強科研訓練并通過科研考核。為此,提倡和鼓勵在校博士生申請各種科研基金,讓博士生積極主動地參與國家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重大課題和項目,對優秀的博士學位論文苗子和課題研究在經費上給予專項資助,切實提高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提高博士生的培養質量。
鼓勵博士生在讀期間以發表文章的方式提高其獨立進行科學研究的能力,要求以我校為第一署名單位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在一類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有學術期刊錄用通知亦可)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或在二類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有學術期刊錄用通知亦可)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未完成者,不能授予博士學位。特殊情況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也可申請博士學位:(1)博士學位論文盲審五審有3審優秀,2審良好且答辯優秀;(2)在讀期間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或省級重點或重大項目。
八、學位論文
博士學位論文是衡量博士生學術水平的主要標志,博士生在學期間應集中主要精力進行科學研究和撰寫博士學位論文。
導師要鼓勵、支持并指導博士生選擇對學科發展或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或實際價值的研究方向及內容作為學位論文的課題,并在學習期間做出創造性的研究成果。博士學位論文應以作者對所研究的課題所作的相當系統深入的創造性研究成果為主體,應能反映作者已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及在本學科上已掌握了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
博士學位論文工作,是博士生在導師及導師小組指導下,獨立設計和完成某一科研課題,培養獨立的科研工作能力的過程。為確保博士生學位論文的質量,博士生在學期間,一般要用至少兩年的時間完成學位論文。導師和學院(室、所、中心)應注意抓好學位論文選題、開題報告、課題檢查、組織預答辯、答辯等幾個關鍵環節。
1、博士生在撰寫論文之前,必須經過認真的調查研究,查閱大量的文獻資料,了解本課題研究的歷史與現狀,在此基礎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奮斗目標,確定自己的技術路線,認真做好選題和作開題報告。論文選題應注重課題的前沿性、創新性、科學性和可行性;開題報告的內容包括課題的來源及立題依據、國內外進展、該研究的創新點及應用前景。確定研究課題及開題報告,須經導師和教研室(研究室或學科組/審核同意。至遲在第三學期完成,并報學院(室、所、中心)備案;博士論文可以是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也可以結合科研攻關任務從事應用開發研究,但須有自己的見解或特色。各專業應結合本學科的特點,根據不同規格、類型人才的培養要求,制定本專業
博士學位論文的具體標準及要求。
2、在答辯兩個月前,應舉行預答辯。預答辯過程中表現出選題及科研能力存在嚴重問題者,必須推遲答辯時間。
3、學位論文的答辯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各學科、專業關于學位論文的要求進行。為保證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質量,論文評閱人至少兩人是外省同行專家。
九、畢業與學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課程學習,修滿規定的學分,通過思想品德考核、學位論文答辯,符合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有關規定,達到我校學位授予標準,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和表決,授予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