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及申請答辯研究生:
為進一步做好2021年上半年(春季)研究生申請答辯前培養環節審核工作,保證培養質量,確保學位申請和畢業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申請答辯的學生在培養環節需完成的主要內容:
1.修完培養方案要求的學分。如發現成績出來以后成績單上的課程屬性、學分與培養方案上的不一致,請以書面材料上報本培養單位,并由本培養單位研究生教學管理老師及時反饋到培養處,培養單位可直接填在擬畢業學生名單的備注欄;(上報的書面材料主要信息應包括:單位、專業代碼及專業名稱、學號、姓名、課程代碼及課程名稱、培養方案中的課程屬性及學分,成績出來以后的課程屬性及學分,申請如何處理,內容盡量簡潔明了)。
2.博士完成中期考核/資格考核。碩士無此環節,中期考核紙質檔材料交本培養單位存檔。
3.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學術報告錄入,博士必須作報告不少于3次、碩士必須作報告不少于2次,成績合格予以承認,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教學管理老師需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審核。(請注意是作報告不是聽報告)。
4.按規定完成開題。開題與答辯間隔時間須滿6個月(2019級博士生開始須滿12個月),否則不允許申請答辯。(備注:開題報告最后一頁簽章頁必須完成簽章后掃描上傳,博士生還需同時將查新報告的所有簽章頁與開題報告最后一頁合并成1個PDF文件上傳,各培養單位在檢查了所有簽章頁上傳無誤后,按開題實際情況給予開題結果成績,學位辦會對所有開題結果為通過的學生,給予開題結果通過審核)。
5.同學們應該盡量早一點完成申請答辯前的培養環節,以上內容中的(1)(2)(3)(4)項原則上應在開題階段前就完成,
二、審核相關辦法及規定
1.關于答辯專用成績單,從2016年1月開始,要求打印一式3份,各培養單位、培養處分別蓋章進行雙重核定確認(各培養單位負責審核學生課程學分是否滿足培養方案要求,研究生院負責復核)。3份原件中1份交培養處存檔,2份由學生貼至答辯評議書內,因歸檔要求及保證成績真實有效性,3份原件不允許隨意替換、裁剪、修改內容,必須為3份一模一樣的原件。請同學們一定按照規定操作。
2.請各培養單位對學生培養環節完成審核后填寫審核表并簽字蓋章,將本學期擬畢業博士學生信息請于3月15日前報至研究生院405室,碩士擬畢業的學生信息各培養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答辯工作安排酌情安排時間報研究生院405室。(各單位所報名單請按學號排序,雙證和單證研究生請分別填表)。
序號 | 單位 | 學號 | 姓名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生類別(學碩/專碩/學博/碩博連讀) | 中期考核/資格考核是否已通過(碩士該項不填) | 成績是否已達畢業要求(依據為本年級本專業培養方案) | 系統填報作學術報告次數是否符合畢業條件(博士3次,碩士2次) | 擬畢業時間(如:201712) | 是否有國際學術交流經歷(博士至少一次,碩士不做要求) | 備注(如有學時學分及課程屬性錯誤請在此簡要說明) |
1 | 范例:是 | 范例:是 | 范例:是 | 范例:201712 | 范例:是 | 范例:B00005應為學位課(32學時2學分) |
備注:培養計劃完成審核后(教學管理科審核完成的將顯示“已審核”)----進入申請答辯環節(詳情參考學位辦下發相關要求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