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為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在論文答辯環節和學位申請環節的各項工作,特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及學位申請工作提出如下具體要求:
一、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的條件
1、申請者必須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要求,對于入學前為大專畢業的研究生或非本專業入學的研究生必須補修現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不少于兩門,學分不計入碩士成績單。
2、學位課程考試加權平均成績在70分以上(無不及格考試科目)。
3、必須完成的學術活動和實踐環節。
4、進行并通過開題報告。
5、完成學位論文的科學研究工作及論文寫作。
二、論文評閱前的論文檢測工作
1、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后,應交由導師初步審閱,經過反復認真修改合格以后,由研究生填寫完成《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申請表》,并將電子論文交所在學院進行統一的論文檢測。
2、學院要將檢測結果及時通知到導師。對檢測不合格的,須向導師出示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嚴肅處理過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處理意見表》。
三、論文評閱
論文評閱工作是研究生培養與考核的重要環節,它直接關系到碩士研究生培養的質量。碩士論文評閱采用學院或學校安排的盲評及導師主導的自主評閱。
(一)學院或學校安排的盲評
研究生在對論文進行反復修改后,憑導師簽署的《論文評閱導師審核意見表單》才可以遞交盲審論文。具體見學院的要求及《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條例》
(二)導師主張安排的評閱人的選取
導師在收到學院反饋的“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合格的結果后,才可以開始研究生學位論文的評閱環節,聘請2位與論文相關專業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評閱論文。專業學位論文評閱人中應不少于1名相關行業具有高級職稱(或相當水平)的專家。
論文評閱人確定后,送寄《論文評閱人聘書》、《評閱書》和研究生論文。評閱人一般應在半個月內對論文做出評價,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并最遲于答辯前五日將論文評閱意見返回(應在評閱書上注明返回日期)。2位評閱人均同意答辯的,可以安排答辯,評閱人中有1人或2人對論文評語為不同意答辯的應暫緩答辯,應對論文做出實質性修改,自所有評閱書返回之日起至少一個月后方可重新送審。
四、論文答辯
(一)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于5人組成,其成員應為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學者,由其中一位委員擔任答辯委員會主席。專業學位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關行業具有高級職稱(或相當水平)的專家。
指導教師可參加答辯委員會會議,但不得作為答辯委員會成員。答辯委員會設秘書一人。
(二)答辯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1、審查研究生的學位論文;
2、組織進行答辯工作,據學位條例規定要求,對論文的水平、答辯情況進行認真的討論、審查;
3、表決并做出是否建議授予學位的決議和是否推薦為優秀學位論文的決定;
4、答辯委員會秘書應認真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記錄,并將論文學術評語及答辯委員會決議記入《碩士學位申請書》,不得另外打印黏貼,由答辯委員會主席及成員簽字。
(三)答辯委員會秘書工作職責
1、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秘書必須由講師或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
2、在答辯委員會主席的領導下,協助組織答辯工作具體事宜;
3、在答辯委員會名單確定后,向論文評閱人及答辯委員會成員發出聘書;
4、協助研究生導師安排研究生答辯日期、時間、地點,并通知答辯委員會各委員(外單位委員應提前通知);
5、答辯前至少2天收齊評閱書,檢查研究生是否完成《碩士學位申請書》中各項內容的填寫;
6、做答辯記錄,發表決票(應事先填好研究生姓名、答辯日期),并負責監票;
7、完成答辯材料的填報工作。
為了利于長期保存,以上答辯材料必須用打印或鋼筆碳素墨水填寫,用圓珠筆填寫或計算機打印的資料剪貼均無效。
(四)答辯程序(可參照如下程序進行)
1、由秘書宣讀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審批的答辯委員會主席及成員名單;
2、答辯委員會主席宣布答辯會開始;
3、由秘書介紹研究生的基本情況,包括簡歷和來校后的學習情況;
4、由研究生報告論文主要內容(約半個小時);
5、答辯委員提問,研究生回答問題(約半個小時);
6、答辯會臨時休會;
7、答辯委員進行評議,評議議程:
a)宣讀《評閱書》;
b)評議論文水平及答辯情況;
c)討論并通過決議;
d)進行表決;
e)填寫《碩士學位申請書》中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并簽名。
8、答辯會復會,由主席宣布答辯委員會對論文的評語和表決結果;
9、主席宣布答辯會結束。
五、報送學位申請材料
1、研究生論文答辯完成后,研究生答辯秘書及時將已通過答辯的研究生答辯材料進行認真核對整理,將評閱書、申請書、表決票、成果附件、專業實踐總結報告(專業學位同學)、學術活動卡、一本論文,交學院審核并存入學位檔案。
2、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網站的研究生個人信息系統打印《學生發表論文登記審核表》和《科研成果登記審核表》,由導師簽字后交學院審核,作為申請學位的條件。
3、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網頁上傳學位申請論文的電子版。
六、學位審批
1、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通過論文答辯的研究生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對照學校對科研成果的要求,審查其科研成果(公開發表的期刊論文及專利等),并認真核對原件,做出是否建議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匯總申請碩士學位電子信息表等學位評定分委會材料,并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交包含分委會會議各項內容的報告。
2、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建議,審定通過授予碩士學位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