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MBA/MEM教學過程管理,保證正常教學秩序,提升MBA/MEM學生學習效果,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一、考勤
第一條學生必須按規定日期到校報到并注冊,自開課之日起實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生考勤范圍包括教學計劃規定的課堂教學、專題講座、MBA/MEM教育中心統一組織的第二課堂活動及其他相關教學活動。凡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請假未準及超過假期未續假者,均作曠課處理(參見:三、處理)。
第三條學生考勤實行指紋考勤的方式,每門課結束后MBA/MEM教育中心負責將考勤數據提供給任課教師,作為課程綜合成績評分依據。
二、請假
第四條凡因病、因事不能到課者,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手續由MBA/MEM教育中心教學辦公室審批,報MBA/MEM教育中心教務主任備案。
第五條MBA/MEM教育中心原則上不批準事假。如確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辦理請事假手續,凡需要相關證明材料的應附上有關材料(如病假條、病歷等)。
第六條請假審批程序
(1)登錄南京工業大學MBA/MEM教育中心網站,下載請假審批表;
(2)填寫請假審批表,并附相關證明,提交至MBA/MEM教育中心郵箱:njtechmba@163.com;
(3)待MBA/MEM教育中心教學辦公室批準并備案后,通知學生本人。
三、處理
第七條學生曠課的處理:學生某門課程無故曠課課時達到總課時1/3以上(含1/3),取消該課程考試資格,給予免費辦理一次重修手續的機會,如重修時仍無故曠課達到總學時的1/3以上(含1/3),該生將不得再申請重修該門課程。學位課、必修課重修時仍無故曠課達到總學時1/3以上(含1/3)者,直接取消畢業資格。
第八條學生缺課的處理:學生因病假、事假缺課時數超過課程授課時數的1/3者,不得參加該課程的結課考試,須申請辦理該門課程的重修手續。
第九條缺課彌補:對于因各種原因獲得批準的缺課課時超過課程授課時數的1/3者,可在該課程下次開設時補聽課,先后聽課累計達該課程總課時2/3以上者可參加該課程考核;否則,不予補缺。
四、其他
第十條學生有按時繳費的義務,未及時繳費的學生將不予教務安排,不得參加雙選導師、學位論文開題、畢業答辯,不能獲取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學生需按要求參加MBA/MEM教育中心組織的實踐教學環節、企業家講堂和第二課堂活動,實踐教學環節、企業家講堂和第二課堂活動計入學生課程學分。
五、附則
第十二條本條例由南京工業大學MBA/MEM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